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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保险申报流程

2017年02月13日

 
(一)、女职工生育申报材料:(转外地生育需提前30天审批,除病例外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横向复印)
1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2、本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3、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4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5、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原件一份;
6、病例复印件一份;(须加盖医院原始印章,顺产无需提供)
7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(二)、女职工流产申报材料:(除病例外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横向复印)
1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2、本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3、生育服务手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4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5、门诊或住院病历原件一份;
6、B超或彩超检查结果报告单原件一份;
7、诊断证明原件一份;
8、医疗收费专用票据原件一份;
9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(三)、男职工配偶生育申报材料:(除病例外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横向复印)
1、男职工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2、男职工及其配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3、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4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5、病例复印件一份;(须加盖医院原始印章,顺产无需提供)
5、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原件一份;
7、男职工配偶所在地村(居)民委员会证明一份;(证明内容包括:男职工配偶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身份证号、户口性质、无固定工作、无经济收入)
8、病例复印件一份;(须加盖医院原始印章,顺产无需提供)
9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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